2013年茂名滨海新区招聘大学生村官60名公告(2)
2013-12-02 15:46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教师招聘网
四、选聘任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担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与茂名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同工同酬。所享受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工作安排与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相同。
(二)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2000元。
(三)聘用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费用由相关镇和个人按规定负担。
(四)在村任职2年且考核合格后,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升学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区、镇机关招考公务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招录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六)区、镇事业单位需补充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招录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七)被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作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六、管理及服务
(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必须服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服从安排和管理的,不予聘用。
(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身份。
(三)按自愿原则,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迁至工作所在地。
(四)人事档案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五)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工作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任。
(六)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有关政策的依据。
(七)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期间,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和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续聘、奖惩、招录公务员、选拔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重要依据。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不享受相关政策。凡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因工作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聘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方不享受相关政策。
本实施方案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情可查询: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网站(http://mgs.maoming.gov.cn)
咨询电话:0668-2977112 2156873 13336563128
附件: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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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茂名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