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7-08-02 17:51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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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茂名人事考试网提供:为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政策的规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9名,其中:城区小学教师26名、镇小学教师36名、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市直幼儿园教师1名、镇幼儿园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小学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2.市特殊教育学校、镇小学、市直幼儿园、镇幼儿园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3.现身份为廉江市外的在编在职教师(见习期未满人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为18-30周岁(即1986年8月18日至1999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镇小学、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限招廉江市生源,或户口在廉江市,或父母(配偶)一方户口在廉江市的人员。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岗位设置表》(附件2)。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我省招募的2014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1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笔试成绩不再加分。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且期限未满2年的,或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岗位设置表》(附件2)。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黄村街7号,即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东面)。
(三)报名形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附件3)。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须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准考证号、试室、座位号不用填), 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同一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统一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核查,多报无效。
2.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A4双面)1份、准考证1份。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镇小学、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须提供相关有效户口簿原件(配偶一方户口在廉江市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考生,须提供 《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属廉江市外的在编在职教师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所有证书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
3.报名资格审核。严格按招聘条件的规定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报名。
4.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号码,须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专业要求。应聘考生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与《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岗位设置表》(附件2)要求的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应聘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四种材料,否则不予报考。
(六)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8月25日、26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准考证领取地点:廉江市教育局2号楼五楼会议室(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
3.准考证领取要求:凭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考生免笔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时间:2017年8月27日(星期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廉江市第三中学(廉江市育才路14号)。
(三)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直接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信息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形式和合格分数线: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名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廉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
六、体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前,体检对象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不得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廉江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
拟聘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公办教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相应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需合格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
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88505(市教育局),0759-6613218(市人社局)。
2.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岗位设置表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 江 市 教 育 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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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茂名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