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茂名高新区“候任村(社区)干部”选聘12人公告
2019-09-10 14:52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事业单位招聘网
茂名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发布:2019年茂名高新区“候任村(社区)干部”选聘12人公告,报名时间为:9月15日截止,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茂名市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茂名事业单位招聘网/茂名人事考试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贯彻落实,着眼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社区)长远建设需要,进一步壮大我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的意见》(茂组通〔2017〕126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在我区开展2019年“候任村(社区)干部”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全区专职12名,其中田头屋村2名、木等村1名、官屋地村1名、河林村1名、米粮村1名、那艮村1名、七迳村1名、南山埇1名、张屋村1名、七迳社区1名、园南社区1名。
二、选拔条件
“候任村(社区)干部”人选须具备以下八个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强;
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6.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候任社区干部”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8.户籍须在本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本村(社区)居住一年以上,并经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参加选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选拔: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5.被判处刑罚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8.“候任村(社区)干部”人选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宜选拔为“候任村(社区)干部”的情形。
“候任村(社区)干部”人选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从严把关。村(社区)现任计生专干已按现任村干部管理,不再推荐为“候任村(社区)干部”人选。
三、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采取组织推荐、党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形式进行。组织推荐即镇党委或村(社区)“两委”推荐“候任村(社区)干部”人选;党员群众举荐即党员或群众以个人名义或联名形式向村(社区)党组织推荐“候任村(社区)干部”人选;个人自荐即由本人向镇党委或村(社区)党组织进行自我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7时30分)。
镇党委报名地点设在七镇组织办公室,联系人:潘天娥,联系电话:13727779526;村(社区)党组织报名地点设在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
村(社区)党组织对“候任村(社区)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镇派出所、纪委、计生、综治维稳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后,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对照选拔条件,经村(社区)班子联席会议研究,按不少于拟配备“候任村(社区)干部”职数的2倍确定推荐人选(2019年9月20日前)。
2.组织考试。由区党政办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镇党委负责组织考试、统一公布成绩,采取“笔试、机试(电脑操作)、面试”等形式进行考试,由镇纪委全程监督,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机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按岗位公布考试成绩,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笔试时间 | 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
考试地点 | 七迳中学 |
机试时间 | 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11时至12时 |
考试地点 | 七迳中学 |
面试时间 | 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时开始 |
面试地点 | 七迳中学 |
3.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派出考察组采取入户调查、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和群众认可度进行考察,形成考察使用意见(2019年10月10日前)。
4.确定人选。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每个村(社区)应配备名额,由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任村(社区)干部”人选,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任村(社区)干部”。
四、工作期限及管理
“候任村(社区)干部”任期与每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期同步,“候任村(社区)干部”聘期不得超过两个任期。“候任村(社区)干部”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候任村(社区)干部”的“辞职辞退”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五、待遇补贴
“候任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违法违纪等行为,若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668-2762848。
附件:1.茂名高新区“候任村(社区)干部”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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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茂名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