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公告(2)
2020-08-04 08:38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区政务网站上的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4.本次招聘综合类岗位是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利用区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招聘,部分获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将在区各职能局(办)范围内统筹安排。
5.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联系方式: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联系电话:0668—2158091,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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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茂名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