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当事人双
2021-11-25 15:47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
行政调解,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
以下属于行政调解行为的是:
A . 街道社区居委对辖区内邻里纠纷进行调解
B . 工商局所辖的消费者协会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
C . 交警队对车辆碰撞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提出调处意见
D . 某市经济仲裁委员会对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进行调解

参考答案:C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②解决争议,达成协议;
第二步:题目详解
交警队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提出调处意见是以自愿为原则,促使双方解决争议,达成协议,符合定义,所以选C。
A选项:街道社区居委会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符合定义,所以A错。
B选项:消费者协会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符合定义,所以B错。
D选项:经济仲裁委员会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符合定义,所以D错。
故本题选C。
【2010-安徽-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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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茂名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