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2-02-17 03:07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A.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质
B.项目经理部可以长期存在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以上是关于 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茂名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华图题库系统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题库平台所收集的试题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茂名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