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
2022-08-05 05:45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5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日至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事件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路途堵车。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的授权书,但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
事件三:10月21日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C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4.事件三中,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除了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外,还具有哪些权限?(至少列出4种)


[华图解析]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不妥当。理由:该项工程属省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不适宜公开招标,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正确。理由: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间的时间少于20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3.C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C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才送达,招标人应当拒收。
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的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即该投标文件无效。
4.(1)不妥之处:10月21日进行公开开标。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8日下午4时,故开标时间应为10月8日下午4时。
(2)不妥之处: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公开开标。理由:按照有关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除了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外,还应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制定内部计酬办法;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招标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无效标书。《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本案僦第4问主要考查开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侔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项目经理的权限。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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