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写作新文体“探究式”与“角度法”及范文解析
2013-03-04 16:03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市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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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写作新文体——“探究式”与“角度法”
又到一年公考时,许多考生一直在为大作文的写作文体而苦恼。诚然,从近年来申论阅卷的实际情况来看,“议论文写作”已经取代了“策论文写作”,成为申论考试所考察的主流文体。以往强调“罗列对策”的策论文,已经成为制约广大考生获得申论高分的重要瓶颈。因此,希望提出一种新的创新性的写作文体——“探究式申论文体”,供广大考生参考。以下是该类文章的具体剖析思路:
【参考范文1——探究式申论文体】
处理好土地流转“市场化”和“行政化”的矛盾
回顾历史,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实质就是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展开的。自从1979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村民以一种集体主义的精神冲破农民公社的束缚以来,中国的第二次土地改革已经大致经历了三十年左右,这三十年间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要求不断突出,与此共生的“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在我们身边日益频繁的发生。
但今天的我们,在看待“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依然会发现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和政策的惯性,在涉及九亿农民的根本利益问题即土地问题上,我们一直贯彻行政主导的模式,而非市场经济模式。因为保持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惯性,所以表现出过多的行政思维及行政干预,而背离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于是,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就出现了“土地剪刀差”,农村土地虽是“集体所有”,但只能由政府买,由政府定价。政府征用土地后,再将使用权出让给企业,政府从中获得了巨额“剪刀差”,投入到城市建设等方面。企业则在出让、开发等行为中赚取巨额利益。城市居民通过购买房地产,改善生活、工作条件,有的还随着土地升值,获得了财富的增长。这一套路,被一些地方政府称之为“经营城市”,但农民的利益却受到很大损害。
农民无法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实际获益,这便成为了许多农民不愿“放手”土地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宜教育 戴斌老师认为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土地作为稀缺性资源,将土地流转价格“市场化”,取消“政府单方定价”。而对于土地流转,一方面,政府应具有顺势而为、推动现代农业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应有防止“一哄而上”造成农民失地的“义务”。政府的放与收,好比一枚硬币的两个面,缺一不可。因此,政府应巧妙运用“有为之手”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努力做到把“市场的归市场,政策的归政策”。
这一现实问题涉及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对农村发展与稳定等重大问题。所以,政府需要处理好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和“行政化”的矛盾,领导好这场土地政策的改革。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支持”农民表达“个人意愿”,并充分“保障”农民“自身权益”。这就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文章构思思路】
(第一段)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流转产生。(提出问题)
(第二段)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惯性,导致行政干预过多。(分析问题)
(第三段)行政干预过多导致土地价格剪刀差,损害农民利益。(分析问题)
(第四段)农民利益受损,便不愿放手。作者顺势在此段中提出解决之策。(解决问题)
(第五段)归纳问题的矛盾关键:协调市场化和行政化。(结尾进行总结,上升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