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微商城| 砖题库职位库文库直播|华图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广州 在线咨询
    深圳 在线咨询
    佛山 在线咨询
    珠海 在线咨询
    中山 在线咨询
    清远 在线咨询
    韶关 在线咨询
    东莞 在线咨询
    惠州 在线咨询
    汕头 在线咨询
    汕尾 在线咨询
    潮州 在线咨询
    揭阳 在线咨询
    梅州 在线咨询
    河源 在线咨询
    湛江 在线咨询
    肇庆 在线咨询
    江门 在线咨询
    阳江 在线咨询
    茂名 在线咨询
    云浮 在线咨询
    广东华图 在线咨询
  • 当前位置:茂名人事考试网 > 考试快讯 >

    阅读模式

    申论写作新文体“探究式”与“角度法”及范文解析(2)

    2013-03-04 16:03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市公务员考试网茂名华图在线咨询


    【参考范文2——“角度法”】

    浅谈如何减少交通事故

                                                   ——“意识”需渐入“民心”


      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有其独特的地位。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当“酒文化”与“驾驶”相互“结合”时,衍生而来的“醉酒驾驶”,其所酿成的“苦果”,却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对此中宜教育戴斌老师将从多个角度分别剖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思考,醉酒驾车司机普遍“法制意识淡薄”。这里有普法宣传不足的原因,也有部分司机存在侥幸心理的因素。对此,我们应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公安交通部门管理部门为主,其他部门积极配合,通过集中宣传、播放电视专题片、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等多种方式宣传醉酒驾车的危害性,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其次,从社会氛围层面思考,我国“酒文化”所衍生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目前,喝酒成为人们聚会、交际、应酬等必不可少的活动,客观上加剧了醉酒驾车的现象发生。对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积极倡导消费者转变出行的观念,特别是参加亲朋好友聚会不可避免喝酒的情况下,在出行时尽可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打的”、步行、接送、三轮车等,防止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崇尚全新的“酒文化”,积极推行良好饮酒的风气,不强饮、滥饮,以水、茶代酒,形成一种和谐饮酒的社会氛围。
      再次,从处罚力度层面思考,我们会发现在国外,对于“醉酒驾车”行为,是很严厉的,情节严重的甚至终身禁驾。而国内对于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仅限于罚款和拘留,违法成本过低,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对此,戴斌老师认为,相关的立法及执法部门应该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和威慑力,简化执法程序,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开展“醉酒驾车”专项整治活动,从重惩处酒后驾车肇事犯罪行为,加大酒后驾车违法成本,对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己构成社会的危害性,对其设置刑事责任,加重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可起到警戒作用。
      而以上三方面的分析,其实围绕的还是“意识”二字。从法律层面思考,需要培养“法制意识”,知晓“醉驾”的违法性。从社会氛围层面思考,需要培养“自觉意识”,自觉去规避“醉驾”给他人及自身带来的负面结果。从处罚力度层面思考,需要培养“威慑意识”,用较大的“违法成本”作为警示,使之不敢为之。
      而这些“意识”需要用更多、更丰富、更直观的宣传手法和方式,灌输在广大民众的脑海之中。其实,法律的作用不在于处罚犯罪,而在于预防犯罪,从“意识”入手,使之渐入民心,实为关键之策,点睛之笔。



    【文章构思思路】

    (第一段)改革时期化解社会矛盾的良药:真情、真心、真话。(提出问题)

    (第二段)分析论证角度一:“法律”角度(分析问题)

    (第三段)分析论证角度二:“社会氛围”角度(分析问题)

    (第四段)分析论证角度三:“处罚”角度(分析问题)

    (第五段)以“意识”为钥匙,对前方三个角度进行综合论证。(分析问题)

    (第六段)最后得出结论,指出从“意识”入手的重要性。(结尾上升高度)

    茂名人事考试网(http://maoming.huatu.com/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广东公务员考试信息
    广东华图面授辅导课程

    考试工具更多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华图题库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