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茂名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人员公告
2022-06-14 22:40 茂名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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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等文件精神,茂名市民政局决定组织招聘茂名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称“双百工程”)督导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茂名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每人负责当地5-8个镇(街)社工服务站实地专业督导工作,每月每站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协同一线社工共同面对服务对象,开展社工服务,以持续、贴身的陪伴支持社工成长。全面了解所督导的社工站服务区域情况,指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科学系统的需求评估,制定社工站工作计划;
2、参与疑难案例的服务,指导社会工作者制定服务方案,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3、指导社工站开展社工服务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志愿服务管理、社会资源链接等;
4、组织社会工作者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协助社工站做好“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培育一批稳定的、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5、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6、宣传“双百工程”相关政策,提出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
7、服从民政部门的工作安排。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三)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四)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一般应不少于4年。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以及本地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0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在茂名市民政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茂名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
2.本人毕业证、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及奖励奖项相关证明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至督导招聘电子邮箱:mmsmzj2961250@maoming.gov.cn,邮件标题以及报名表等材料注明:姓名+应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
(二)资格审核。茂名市民政局于2022年6月23日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3天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列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再通知)。
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核查。资格核查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督导能力、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拟聘人员应到三甲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予以录用。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空缺名额将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对体检达标的拟聘人员,将在茂名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粤民函〔2021〕278号的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福利待遇
督导人员薪酬待遇参照省民政厅关于“双百工程”督导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综合年薪7万-12万(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奖金、五险一金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试人员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必要时市民政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政策由茂名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8-2961290(李秀挺)、0668-2961261(邹丽英)
茂名市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茂名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maonan.gov.cn/gkmlzl1/content/post_1037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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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茂名华图)